本報訊(宿霧通訊員楊雪姣 記者李輝)花季的年齡,卻在金錢的誘惑下,介紹未成年人從事賣淫活動。近日,城關區檢察院對一起介紹賣淫案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該案的賣淫者及介紹賣淫的犯罪嫌疑人均為未成年人。
  經查,高某是蘭州某中專在讀學生,在父母眼中其一直是乖巧懂事的女孩,但上中專後,父母疏於與女兒溝通,放鬆了對其的監管。而就在這個過程中,17歲的高某逐漸喜歡上了網購,花錢大手大腳,案發前更迷上了逛夜店、結交社會上的不良青年。今年8月2日高某為了賺錢,伙同陳某、範某等人將尹某介紹至城關區某大酒店一房間內向機車借款餘某從事賣淫活動,收取嫖資6000元。案發後,因在嫖資分配中幾人發生糾紛,尹某遂向警方報案。
  目前,msata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原標題:介紹未成年人賣淫中專女生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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